莆田中考社考生或四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录取政策

导语 莆田市参加中考的社考生、四年生或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录取会在投档之后减去相应分数,具体政策请见正文。

  莆田市中考社考生、四年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录取政策

  1.莆田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社考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时间五年及以上的学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莆田市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社考生、五学年及以上学生时不减分,按投档分择优录取。

  3.莆田市省一级、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年生(含四年应届生、四年往届生,四年往届生即在初中阶段学习时间四年的本市学籍往届生)均不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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