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莆田市涵江区小学招生公告

导语 2022莆田涵江区小学招生公告已经发布,莆田市涵江区小学招生对象、招生时间、照顾对象以及各学校的划片范围详见正文。

  2022莆田市涵江区小学招生公告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学校为主导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9月1日(含)至2016年8月31日(含)出生(除缓学对象外)。

  三、招生范围:

  莆田市涵江区小学施教区范围(点击查看)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范围:小学除中心城区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涵西中心小学外,由其居住地附近的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教学点)就读。

  四、招生照顾对象:

  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统筹协调到相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符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涵政综〔2018〕9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涵江区引进人才子女。

  7.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

  五、招生时间:

  小学为2022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各校具体招生时间至少提前5天通过公告、学校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招生。

  六、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具体招生方案由各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莆田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中回复【涵江升学】后即可获取莆田涵江区幼儿园、幼升小、小升初的划片入学、学校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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