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护照签发指南

莆田护照补发有什么条件?莆田护照补发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莆田护照在哪里补发?莆田护照补发办理要多久?莆田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①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②无法证明身份的;
③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④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⑤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⑥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内不予签发护照:
①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6)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7)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3.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 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5.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第1) (2) (3)项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

6. 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高见

7.现役军人除提交第(1) (2)项的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军官证等),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管部门出具的同高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办理流程

1. 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国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
办理结果:
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 审查

步骤:资料鉴定

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国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
办理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步骤:审查

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国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
办理结果:
通过或不通过


3. 决定

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国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
办理结果:
批准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周末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2:00,开放出入境2个窗口提供便民服务 3.法定节假日不办公,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年开放。
办理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661号(即莆田海峡商务中心)B楼2层C区(C03-08号窗口)
交通指引:17路、13路至协和医院→步行约490米;;205路至立交桥站→步行约390米;;6路、8路、55路、208路至莆田九中站→步行约650米;;21路至荔浦安置房→步行约1.4公里;;16路至濠浦公交站→步行约1公里;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收费

缴费方式:指定窗口收费,已开通网上缴费

收费项目名称:普通护照签发
收费标准:120元/本。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收费是否允许减免:

承诺时限说明

1.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3.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4.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不包括特殊环节“资料鉴定”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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