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022个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及分摊方式

导语 在莆田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赡养老人支出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具体扣除政策说明详见正文。

  莆田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说明——赡养老人

  一、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三、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

  2000元/月。

  2、非独生子女:

  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四、扣除主体

  1、独生子女:

  本人扣除。

  2、非独生子女: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五、注意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莆田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中回复【个税】后即可获取莆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办事资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