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房租条件

导语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莆田市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房租办理条件

  (一)职工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二)职工首次申请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且房屋租赁满6个月(含)以上,以后每次提取均需续租满6个月、且与上次租房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6个月,但租房提取与其他提取行为需要时间间隔满12个月,起始时间以夫妻双方中的最后一次提取记录时间为准;

  (三)职工本人和配偶同时符合其他多个提取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本人和配偶应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超过最近6个月的租金额;后续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总金额按照实付租金额计算;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提取款项均存入公积金缴存人的商业银行一类储蓄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莆田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莆田住房公积金的最新调整动态、查询入口、办理指南和常见问题汇总等相关资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