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导语 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需将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莆田市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办理流程:

  一、受理条件

  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需将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二、申报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图

  1、线上办理

  2、线下办理

  四、窗口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二层E区域45-50号窗口

  2、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 4、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2楼

  交通指引:1、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二层E区域45-50号窗口(乘坐1、7、9、28、29、202、K02、K03、K05、K06路等公交线路在市政府站下车)。

  2、仙游管理部:仙游县八二五大街仙游县建行5楼(乘坐601、603、609路车在仙游建行下车)

  3、涵江管理部: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33号涵江建行4楼(乘坐3路车在涵江建行下车)

  4、秀屿管理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秀屿建行二楼(乘坐361路车在笏石车站下车后往前走约300米)

  常见问题

  原单位未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能否办理转移?

  省内转移业务需原单位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方可申请 (厦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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