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申请材料

导语 为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莆田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9日印发实施《莆田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其申请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莆田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申请所需材料

  救助申请,需以书面方式提交,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的出具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填写《莆田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救助申请表》;

  (三)申请人转业证、退役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主要指所在村、社区(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材料,如属于低保、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等,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五)与当事人身份证信息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户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六)申请人因同一事项接受过其他帮扶救助的情况说明。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重大疾病类救助的,需提供本人医院诊断书、病历、医院结算票据以及报销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申请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关爱救助的,需提供因遭受重大突发事件直接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说明、村(社区)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类救助的,需提供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直系子女助学类救助的,需提供子女就学信息等相关材料;申请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关爱救助的,提供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情况说明及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文件)。

  原则上3年内已享受本基金关爱救助的,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

  相关推荐:莆田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使用情形- 本地宝 (bendibao.com)

莆田市退役军人关爱救助标准及联系方式- 本地宝 (bendibao.com)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