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专项救助是什么?

导语 莆田市专项救助是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等要求,医保、教育、住建、人社部门分别承担相应专项救助。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问:莆田市专项救助是什么?

  答: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等要求,医保、教育、住建、人社部门分别承担相应专项救助。符合条件可向乡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或相应专项救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和咨询了解。

  一、医疗救助 一>医保部门

  主要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二、教育救助 一>教育部门

  主要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勒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三、住房救助 一住建部门

  主要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四、就业救助 一>人社部门

  主要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

  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12345或12349、福建民政微信公众号“一键求助”;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网上在线申请: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的民政专区

  监督资金发放:

  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 ) 资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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