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去上班吗?

导语 莆田市领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可以去上班,开始上班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问:莆田市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去上班吗?

  答:不可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上班

  1、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及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莆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失业保险】即可获取莆田失业保险的办理方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条件、待遇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