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一件事办理条件

导语 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一件事办理需要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具备本省户籍或持有《福建省居住证》的劳动者,具体办理条件详见下文!

  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一件事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福建省居住证》的劳动者,可用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确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3档案接收时,应符合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拟接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所在地(福建省)的流动人员。

  4.社会保险费申报要求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且申报的费款属期须在有效参保登记期内。

  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需求自愿提出“灵活就业”一件事服务申请,向一件事窗口现场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2.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承诺单》,进入审批流程;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清单。

  3.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将收到的申请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医保中心流转。县人社局、市医保局仙游分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申请资料的接收,对接本部门审核、制证(或文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办结后应将本部门办理结果汇总至一件事受理窗口。

  4.一件事窗口在收到县人社局、市医保局仙游分局移交的证照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一件事窗口领取相关证照,或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直接免费邮寄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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