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结婚登记流程

导语 莆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条件及流程详见正文。

  莆田结婚登记

  一、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三张二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4、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二、申请程序

  1、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决定: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

  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2380919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5872812

  莆田市湄洲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5085005

  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6988652

  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2691538

  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6724003

  莆田市仙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594-8166520

  四、结婚登记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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