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解除居家隔离观察后的注意事项
导语 近日,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了《莆田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工作方案》,其中明确了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的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莆田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参照其管理)后的注意事项如下:
注意事项一:
如隔离人员在周转房等场所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周转房管理机构正式通知拟解除隔离对象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车辆“点对点”运送至其住址,纳入社区防控范围。
注意事项二:
解除隔离后再开展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不进入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保持开窗通风,做好个人防护、清洁和消毒,进行体温、症状等监测,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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