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初中随机派位入学有哪些要求?

导语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发布了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的随机派位情况,就随机派位的报名对象信息请见正文。

  第一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

  (1)户籍迁入时间不足的。2022年1月1日(含)后,户籍迁入学校片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将该房产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

  (2)房产办理时间不足的。2021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在筱塘小学片区内,所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为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的,并将该房产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

  (3)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以下简称户主)所持房屋产权属共有产权的,户主所持有房产比例须高于51%(含),所持房屋产权仅为夫妻两人共有的,不受51%限定。

  第二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

  (1)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户主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不一致。

  (2)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并将该房产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但户主所持该房产比例低于51%的。

  (3)房产持有者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随户主并实际居住在学校片区内,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与其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户籍与其不在同一户口本内的。

  (4)未实际入住的。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户主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未作为实际居住地的。

  第三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

  (1)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户主在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但户主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城厢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房产证明的。

  (2)户籍随非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的监护人,下同)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随非直系亲属在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非直系亲属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且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城厢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房产证明的。

  (3)有房产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直系亲属持有学校片区内房产,该房产(自建房、单位集资房等)为其唯一居住地,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

  (4)第四类人才子女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规定的第四类人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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