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导语 莆田市荔城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具体办理要求、地点及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详见正文。

  莆田荔城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一、受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正。

  7.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应为未婚、离婚、丧偶才可登记结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或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材料

  二、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双人合影照片

  4、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5、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注:其中1、2、3为必要申报材料

三、线下办理流程图:

  四、窗口办理时间及地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594-2380919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429号莆田县民政大楼2楼荔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分中心202室1号窗口

  交通指引:可乘坐23路公交线路在东桥头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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