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哪些人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导语 莆田市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会出售经济适用房,具体的不合符申请条件的人群请见正文。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已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安置房以及参加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的。

  (四)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满35周岁(离异满2年以上或丧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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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莆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经济房】即可获取莆田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购买材料、购买流程及无法购买人群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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