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医保住院报销待遇标准
导语 莆田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类型包括普通住院报销、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具体报销待遇详见正文。
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2024年)
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报销政策,落实差异化报销机制,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就医,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机制形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为12万元/人/年。
(一)普通住院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标准:
(二)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费用及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比例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统筹区按病种收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DRG)治疗的病种费用及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0%。
(三)大病保险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当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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