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

导语 莆田市创业补贴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具体申领流程详见正文。

  莆田市创业补贴申领流程:

  一、受理条件

  以下三类对象,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的农村三类人员,以及《福建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25号)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返乡农民工。主要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农民。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二)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店兼职经营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领,不得重复享受:

  (一)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证

  2、福建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福建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空表)

福建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样表)

  3、身份证

  4、户口薄

  5、工商营业执照

  6、个人社保缴费凭证

  7、租赁合同

  8、毕业证书

  9、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或银行卡账号

  注:2、7、9为必要申报材料

  三、线下办理流程图

  四、窗口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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